中原网--国家一类新闻网站--中原地区最大的新闻门户网站 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独家责任

郑州民用燃气限购原因探究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8-10-10 09:29:02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冬季快到,燃气IC卡用户开始为取暖用气发愁了。

  

  核心提示

  郑州民用燃气限购令一出,社会哗然。事实上,郑州燃气为谋求价格之变已长达4年,2006年8月,工业用气与商业用气价格上调终获批准。然而,居民用气价格却一直未能变动,在企业成本日益增长的情况下,2008年2月,郑州燃气开始考虑对燃气壁挂炉用气大户实施阶梯价位收费,公司高层称:“比如郑州居民用户月均用气20立方米左右,可以把30立方米划为界限,超出部分使用阶梯价位收费。”而对于遭遇申请调价失败之后的限购令,有专家认为,限购民用气而对工商业和车辆用户等高价用气不作限制,明显有追求利润的嫌疑。

  追踪郑州天然气4年调价轨迹

  2008年10月1日,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燃)发出民用燃气限购令。措施一出,即遭到市民的一片质疑,其焦点问题直指郑燃是否以此谋求曲线涨价之目的。

  事实上,早在2005年7月,伴随着水、电等公用事业的扎堆涨价,郑燃也以供气企业价格上调,天然气成本上涨等理由,向郑州市物价局提交了调价方案。然而,由于当时公用事业商品调价种类过多,天然气调价方案搁浅。

  那一年,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也是自1997年以来天然气价格的首次变动。

  2005年10月15日上午,郑燃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西气”入郑两年后,郑州再现气荒。随即向外界放出价格上涨信号,并再次向市物价部门提交调价方案。调价理由是,郑州当时需气量超过3亿立方米,供气缺口近6000万立方米,而郑州市居民用气每立方米1.6元的价格也低于同期全国部分城市价格,不利于郑燃寻求气源。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次调价也无果而终。

  2006年初,国家发改委第二次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当年2月17日,郑州市物价局也再次接到郑燃将民用天然气涨至每立方米2.4元的调价方案。

  短短9个月内,郑燃三次向物价部门以成本增加等理由提交调价方案的努力没有白费。2006年8月9日,在没有变动居民用气价格的前提下,郑州市物价局正式公布郑州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经省发改委批准,工业用气由每立方米1.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1元;商业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4元。

  2007年初,郑燃再次提交天然气调价申请。当年6月,物价部门也放出消息称年内民用天然气可能调价。而且当年10月1日,《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施行,郑州市燃气初装费和维护费失去了收取的法律依据。大多数郑州市民开始认为民用天然气会因此涨价。

  然而,2007年11月14日郑州市政府下发有关通知,只是将工业用、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其中,工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1元调整到2.5元。车用天然气由每立方米3元调整到3.32元。民用天然气、商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调整。

  2008年2月,郑燃又发出涨价信号,但仍未果。就这样,郑燃连续4年提出的民用气涨价申请均被驳回,如此算来,郑州市民用天然气以每立方1.6元的价格,已执行了8年。

  郑州天然气的8年未涨之痛

  “我从副总经理做到总经理,申请涨价一直没涨成。”10月8日,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金陆叹了口气,笑了,“我都觉得对不起员工。”

  让李金陆不平衡的是,对比郑州的天然气价格,目前,武汉居民生活用气每立方米2.30元,大工业用气每立方米1.35元,普通工业用气每立方米1.82元,发电用气每立方米1.25元,其他类用气每立方米2.80元。而上海则采用了分时定价的模式,将每年的12月到来年的3月作为冬季用气时段,其他8个月为夏季供气期。在冬季,非居民用户(主要指120万立方米以下用户)的气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每立方米0.02元,到了夏季,则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每立方米0.01元。

  2006年3月,郑州燃气调价调研团赴南京、上海、杭州3个城市考察。考察得出的结果是,建议民用气价涨幅不超过非民用气价;对非民用气价,建议定一个基准价和一个上下浮动的范围。如果方案在听证会上讨论通过,郑州燃气就可以在浮动范围内,对非民用气价通过与用户的讨论制定,而不再需要举行听证会。

  郑燃准备充分利用非民用燃气执行浮动气价这一优势,采取冬、夏分时定价的手段,冬季价格将比夏季略高一些。借此分流一部分工业、商业锅炉采暖大用户,迫使锅炉采暖用户在冬季用气高峰期时改用其他更为经济的替代能源,从而达到让气于民的目的,但此方案一直没有通过。

  天然气销售亏损与盈利之争

  10月8日,在郑燃新闻发布会上,郑燃宣称自己面临巨大成本压力,由于购气成本不断增加,民用气价格出现严重倒挂。自2001年到2007年,国家已经5次上调天然气出厂价,但民用气价格仍然没有上调。

  不过,郑燃出售的大部分天然气的气源仍然来自西气东输一线和中原油田。而这两家的供气价格目前分别是每立方米1.3元和1.47元,仍然没有超过每立方米1.6元的价格。只有少量的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采购价格分别达到每立方米4.5元和2.3元,对于现行民用气价格来说,确实倒挂。

  发布会上,郑燃谈到郑州市民用天然气价格低于北京、上海、武汉、济南等城市民用气价格。不过,相关人士指出,郑州是西气东输工程的第一站,管道运价与运输距离有关,距离出厂地越远,价格越高。郑州市相比较末端的上海来讲的确存在着一定价格优势。所以,天然气气价在全国来说应该是偏低的。

  根据郑燃的说法,郑州燃气供气这一块业务综合起来是亏损的,在居民用气和学校用气方面每年就至少亏损6000万元。

  然而,根据郑燃在香港交易所发布的2008年上半年公告显示,郑燃上半年纯利超过87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35%。其公告中称,与去年同期相比,其集团总收益增长了18.94%,而其主要原因就是天然气的销售量增加。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半年的纯利润有这么多,而其增长幅度又这么大,业绩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证券分析师卢培天分析说。

  发布会上,郑燃称为构建和维护燃气管网及燃气基础设施,多年来,他们已经投入7亿多元的资金。不过,会计出身的市民许先生为大家算了一笔细账。仅按照郑州市75万天然气用户来说,每户至少要向郑燃缴纳3500元的初装费用。这笔收费已经达到26.2亿多元。

  昨日,就公司盈利和巨额初装费用问题,郑燃有关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其盈利不仅包括天然气销售,还有其他产业盈利。这与其年报所称并不相符。对于初装费的问题,则未能给出明确说法。

  公众质疑限售民用不限商用

  早在今年2月,郑州燃气方面就开始吹风,称燃气壁挂炉是用气大户,正在考虑阶梯价位收费,公司高层划出了界限:“比如郑州居民用户月均用气20立方米左右,可以把30立方米划为界限,超出部分使用阶梯价位收费。”

  事实上,在西气入郑之后,郑燃彻底放开了天然气安装的手脚,天然气的利用快速向冶炼、燃气汽车、取暖、餐饮等方面发展,用气结构中依次是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和燃气汽车。原来占天然气用户90%以上的居民用气,一下子缩减到30%左右。

  如果从2005年开始算起,郑州市2005年用气总量为2.6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气只占1/3,共有56万户左右;工业用气将近1/10,其余均为商业用气。工商业用气户共有1200多家。到了2007年,郑燃共有65万左右居民用户,而其工商业用户囊括了1500多家宾馆、酒店和40多家工业企业,另外,还有近6000辆天然气汽车用户,销售天然气收入占其总营业额的70%以上。

  郑州燃气一位内部人士曾透露:郑燃的盈利能力持续增强,除了不断增加的用气需求外,还有商业、工业及车辆用户明显增长,供气结构不断优化。尤其是商业及车辆用户的天然气价格已经与能源市场的价格接轨。他还透露,在未来,郑燃还将不断扩展住宅、商业、工业及车辆用户的规模。

  一位观察者称,在资源有限、居民用气价格无法调整的情况下,民用限购不失为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一项“良策”,很自然地将资源由低端客户向高端客户分流,限制居民用气的同时,优先保障了商业与工业用气客户。同样的气源,后者的价格则比前者高出许多。

  “郑燃这一次限购民用气,而对工商业和车辆用户等高价用气不限制,明显有追求利润的嫌疑。作为一个经营公用事业的垄断企业,这样对老百姓来说不公平。” 河南省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建国认为。

  打破垄断是平息限购的唯一出路

  “天然气限购事件引起公众关注,这又一次证明公用事业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打破公用事业企业经营的垄断,才是平息限购或者平息其他类似矛盾的唯一出路。”王建国说。

  “限购、涨价很多都是公用事业企业借垄断自肥的手段。政府应该动用手中的有形杠杆来严控垄断企业的这种行为。”河南财经学院教授周正认为。

  而对于郑燃谋求涨价的问题,王建国认为这是一个不理智的做法。他说,随着目前国民消费水平的一路追高,公用事业企业应该顾全大局,不能追随其后,人为地推动消费水平继续创新高,引发老百姓不满情绪。“在CPI一直上升,通货膨胀压力巨大的大环境下,郑燃的涨价意向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是非常不合时宜的。”王建国反复强调这一点。

  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刘道兴也认为,积极推进垄断部门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才是解决公用事业涨价与市民承受能力之间矛盾的有效办法。

( 作者: 晚报记者 张志颖 张华/文 马健/图 编辑: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