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留守儿童可以与千里之外的父母视频“见面”
中原网讯(记者 李萌 )昨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始审议《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 新条例将对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校园安全、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等问题进行规定。
22年的老条例终于要修订了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王新民说,省人大常委会早在1988年就制定了《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于2006年12月修订。“在这20多年里,条例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王新民说,但随着《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上位法的其他法律都陆续颁布和修订,旧条例已经不适用现阶段,需要修订和完善。
王新民说,现阶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问题,对于颁布实施22年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亟须修订条例来对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校园安全、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等问题进行规范。
据了解,《条例(修订草案)》列入2009年立法调研计划,今年被证实列入立法项目,此次是第一次提交大会审议。
(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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