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之二:艾建国有没有动手杀人分尸
艾建国说法:我没有杀人也没有动手分尸,全是那三个男的干的。
法院查明的事实:公安机关从艾建国身体多处部位以及衣物上提取的人体组织和血迹的DNA,经鉴定与徐某及其妻子女儿的DNA相同。此外,艾建国右手食指、中指指腹均有破裂的血水泡,经过对现场切割机把手上擦拭物的DNA进行检测,是徐某女儿的DNA和艾建国的DNA混合形成的。此外,警方根据艾建国的供述,在蓝山国际公寓西北方金川河桥下方一窨井内的水流上方钢筋混凝土横梁上,发现并提取大量人体组织,经鉴定各人体组织DNA分别与三名被害人DNA相同。在艾建国的裤子口袋内,警方还发现一只皮夹,内有被害人徐某的银行信用卡。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艾建国实施了杀人分尸行为,并足以排除其他一切合理怀疑。
最大的谜团:艾建国的杀人动机
“艾建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昨天宣判结束后,受害人家属对着艾建国远去的背影大声质问,这也是包括记者在内的很多人想弄清的事情。但是艾建国的作案动机,至今仍是一个谜。根据艾建国在公安机关的第一次供述,是因为受害人徐某想在南京买房,向他借了一大笔钱。后来,徐某一直拖着不还钱,也不愿意写欠条,他就跑到徐某家去,先是和徐某的妻子发生了争吵,并用榔头将徐某妻子戴某杀死,后来又将徐某及其7岁的女儿杀死以灭口。
这只是艾建国的一家之言,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呢?徐某到底有没有向艾建国借钱呢?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点,但案件当事人亲属的话,却让人觉得这些都是艾建国胡编乱造的。艾建国的姐姐说,出生于河南农村家庭的艾建国是家里的长子,人很聪明,高中时就拿过奥数竞赛一等奖,考上大学后也是优秀学习标兵。但因为家庭贫困,读书期间曾经卖过血,甚至一天就吃一棵大白菜度日。即使工作后,他也没过过什么好日子,一直很艰苦。受害人徐某和戴某的家人则证实,从没听说夫妻俩与别人有经济或其它纠纷,徐某年收入约20万左右,二人位于蓝山国际公寓的房子是2008年购买的,首付是徐某炒股赚的钱,其它是银行贷款。而司法机关的调查则证实,艾建国在2005年开过一个小医药公司,2007年2008年两年都没年检,而且2007年营业额只有几万元,实际盈利可能只有几千元,经营状况极差,后来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为了拉生意,艾建国还干过对客户进行恐吓威胁的事情。案发后,警方到艾建国家中调查,发现他家徒四壁。
一些参与办案的司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私下猜测,艾建国杀人的最大可能性在于,他去徐某家借钱不成,又看到徐某生活条件比他好,心理失衡。本来就内向暴躁的他,突然爆发杀死了徐某和其女儿。杀死这对父女前,艾建国得知徐的妻子第二天回家,于是就在徐家埋伏,待戴某一进门,便将其杀害,这与戴某横尸过道的命案现场也较为吻合。也有人猜测,艾建国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否则一般人说不出这种厚颜无耻到极点的话,但是,警方的精神鉴定证明,作案时,艾建国精神完全正常,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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