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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闯红灯者奖励? 有病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12 16:31:18   来源: 东方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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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闯红灯者该重奖吗?

  
日前,石家庄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出资10万元,在7月10日—7月21日期间,以宣传倡导、志愿劝导、奖惩引导为着眼点,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口、不定对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7月11日《燕赵都市报》)

  以上是前一天的新闻,今天看到不少评论居然表示赞同,称值得一试。窃以为,这是陷入了认识误区。相信大家都看过类似的一些电视节目:主持人在大街上故意装扮成亟需帮助的弱者,谁第一个伸出援助之手,谁就将获取一定的物质奖励,这些节目的目的就是发掘社会的美德典型,进而让美德发扬光大。这与武汉市公交处奖励积极给老人、孕妇等弱势群体让座的乘客,是一个模式。基于此,石家庄有关方面为了收获模范效应,以奖励的形式提醒、警示人们该遵守交通规则,也是说得过去的。

  然而,为何重奖不闯红灯者就引起了不少人士的质疑呢?很明显,重奖行为存在一些令人介怀的问题。首先,帮不帮弱者、让不让座位,尚属个人自由,体现于道德信仰中,顶多在道德层面给予规范。但闯不闯红灯却有交通规则的严格限定,具有强制性,不遵守不行,根本就不需要额外的奖励去引导。

  其次,奖励对象和奖励工具的性质存在明显不同。众人为电视台、公交处奖励信仰美德者叫好的一个原因,在于这些单位与行为主体无法律关系,它们用于奖励好心人的物质也与公众没有任何关联,因而在人们看来,这种奖励行为更像是一种公益广告,值得赞扬。但是石家庄方面奖励的对象(不闯红灯者)本就在其管理职责范围中,每一个穿过路口者是否遵循交通规则,都是其监控的对象;不闯红灯该为常态,如果需要奖励去完成监控任务,只能说明其执法的能力、方式、理念有问题。特别地,奖励不闯红灯者的财力源于纳税人,与公民有着切身利益关系,该不该奖、如何奖等问题,事先都该得到民意的公允。

  最后,奖励不闯红灯者未必就能收到很好的示范效应。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石家庄市民绝大多数是不乱闯红灯的,现在为了警示乱闯红灯者,奖励其中极少数率先遵守交通规则者,这会不会让人感觉不公平,进而产生一种逆反心理呢?此外,“中奖率”如此之小,“习惯”闯红灯者会因对中奖抱有极大兴趣而从此中规中矩吗?这些疑问值得考虑。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前不久江门市设立廉政公积金一事来,说是每年财政支出预算近2000万元去奖励切实履行廉政责任的官员。联想这些,我们不禁要问,如果官员不贪污腐败也值得奖励,市民出行不乱闯红灯也值得奖励,那规则的作用到底体现在哪?(编辑zhub)

(编者按:对于石家庄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出资10万元奖励“不闯红灯者”这一做法,中原网网友评论为:有病。)

( 作者: 邓子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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