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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官员申报财产顺应民心与网民赞赏|规定全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12 19:40:28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人民网 中新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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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原人民日报社驻港首席记者吴长生今天下午做客人民网“新政大家谈”,就广东省江门市7月1日起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与网友进行交流。

    据了解,江门市4600多名机关公务员将与财政按照1∶1比例,每月向各自廉政公积金账户缴存一定数量资金。每隔5年,如未受到任何处分可领取70%廉政公积金,余额至退休时一并领取。此制度一出台便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时,李成言表示,此规定是向着财产申报制度进一步往前走,它是推动财产申报的一个重要的全面的举措。不断出台类似这样一些政策,可能有一天我们适合来实行财产申报。因为在整个干部申报里面,最重要的是财产申报,这是核心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得到根本解决的话,整个廉政的发展是受到很大障碍的。所以,这些具体的措施一项一项推进都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很有意义。

  李成言说,作为一个官员,他要做什么事项,尤其是一些重大事项,比如出国访问,必须要申报。私人出国也必须要申报,说不定是一个逃跑贪官,这个申报是完全正确的。还有,比如你插手企业项目的运作,提供了什么方便。比如你回家乡,为家乡的发展来提供一些帮助,这都是个人事项,这都要申报。你做的是什么层面的,是不是有回报问题,如果有回报那要考量是不是符合廉政准则的要求等等,个人事项的申报都可能会起到一定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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