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水上大楼”所在的溇水河被称为当地的母亲河,对行洪泄洪、安全度汛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违章建筑非法侵占河道,一旦汛期来临、河水上涨,就会淹没路面,给附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居民们也表示希望尽早拆除这一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第二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河道管理条例》的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在河道、
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记者随后向鹤峰县相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已责令乡镇政府跟进处理,尽快拆除这一违章建筑。(编辑: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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