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国家一类新闻网站--中原地区最大的新闻门户网站 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新闻

河南省高院通报4起煤矿安全事故案件 14人被判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8-03 07:16:00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四、2008年9月21日登封新丰二矿瓦斯突出重大事故案(37人死亡)

  安全员刘金安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判刑4年。

  矿长杜长发、投资人高万忠等9人已被判刑6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

  原登封市煤炭局安全科科长刘章彦、大金店煤管站站长赵三帅等7人因玩忽职守犯罪也同时被判处了刑罚。

  线索提供 乔良 刘改华

    (编辑:禹亚楠)


 

( 作者: 记者 鲁燕 实习生 张力宁 编辑: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