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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证:“这个项目经得起检验”
禹晋永说,2003年3月8日,他与山东梁山县政府签订了开发合同书,当日,梁山县人民政府向他们出示了三号文件,向其出让1500亩土地。3月9日,他支付了土地征用款6800万元。土地局也向其出示了证明,同意出让土地。凯爱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他表示,他同时还向开发区政府支付了9900多万元的土地款项,3月13日,梁山县建设局向他下达了工业园的规划要点。3月15日,梁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其下达了建设土地补偿金意见。梁山县建设局于4月30日下达了审批其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梁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8号文件对此项目颁了开工证,项目进行了招投标,并组建了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全部是县委各个委办局领导。他说,从2003年买地,2004年,从主体资格、土地全称,到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到政府的所有批复齐全,“这个项目是经得起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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