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痴情男四处张贴寻女友广告 公布情史照片褒贬不一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8-06 09:06:24 来源: 重庆晚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为找回女友

  他又登报又找侦探公司

  王剑在本市媒体上也刊登了寻人启事。“接到不少电话,有人说见过她,但要我先打钱过去才说她的下落。”寻女友心切的王剑两次共汇款500余元给陌生人,但都石沉大海。王剑甚至找了两家侦探公司,花了一万多元,还是没找到她的下落。

  “甘静是个好女孩,是儿子对不起她。”王剑的父亲王长年支持儿子的做法。

  特别的寻人启事

  有人感动有人质疑

  “看到这则寻人启事,我给王剑打过电话。我觉得王剑在启事里说他和甘静一起生活了7年,还公布了她的照片。如果甘静是真的下决心要离开他,这样做法,会对甘静造成第二次伤害。”家住渝北区渝安龙都7-9的刘念说,毕竟甘静只有23岁,以后的路还很长,寻人启事算是透露了她的隐私,有可能对未来生活产生影响。

  “寻人启事上还列出了他的承诺:今年买房,房主写你的名字;所有银行卡由你保管;拿出3万元孝敬你的父母等等。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还是很有诚意。”打进本报热线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觉得非常感动。“虽然王剑曾做错过事,但从启事上能够看出他有承担责任的勇气,以及改过自新的决心。

  律师说法

  公布照片讲情史

  可能侵犯隐私、名誉权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冷剑丽认为,王剑对女友的思念,以及想要找到她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在寻人启事上公布两人的7年情史,特别是公布照片、姓名的做法,确实有些不妥。

  冷剑丽称,两人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寻人启事上透露的信息,只要能够达到找人目的就足够了,而启事上讲述两人情史,可能侵犯女方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 作者: 编辑: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