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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档老板保护陌生女刺死调戏男引纷争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8-06 09:22:43 来源: 扬子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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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深律师认为要分“两段论”

  出声喝止就有“见义勇为”成分

  记者问及戴某在此案中是否具有“见义勇为”成分时,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解杰理说,最终对戴某的定性及是否有从轻减免情节,应该由公诉机关(检察院)和审判机关(法院)来裁定。

  昨天记者在大港采访,大排档对面怡人宾馆老板娘宦女士告诉记者,“毛胡子”为人很好,比较直爽,不会无缘无故杀人,开了这么多年的大排档,他应该晓得和气生财。在赵声桥桥头开残疾车的郭老汉说:“这事不能全怪到他头上,如果全怪他,世上就无人敢做好事了。”老人还反复对记者说:“法律之外应该还有一个公义问题。”大港血案在“大港信息网”和镇江MY0511论坛上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记者注意到,到昨天下午仅该论坛上“大港发生血案,大排档老板刺死一小甩子”的帖子,已有3万余网友浏览、跟帖,大量网友都为戴某鼓与呼,有的还提到了南京的“甘蔗老太”。

  发稿前,记者联系了江苏江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黄友定,他认为整个案件可以分为“两段论”:两女进入大排档后,戴某出声“不吃东西就出去”,就是间接声援两女并制止犯罪继续,这就有“见义勇为”成分,应该褒奖;但后来出现打斗,戴某追出杀人,就涉嫌故意伤害了——因为无论见义勇为还是正当防卫,都强调“犯罪行为正在进行中”。不过,由于戴某杀人由5名男子的不法行为引起,他出于激愤实施的故意伤害和一般的故意伤害罪就有区别,性质肯定要轻一点。通讯员 张杰 张玉 仇亦非

  本报记者 万凌云(编辑:jen)

(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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