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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人受表彰,为什么呢?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8-10 07:36:28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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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推荐 事故责任人受表彰,为什么呢?

  负责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日前召开了“7·16”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8月9日《中华工商时报》)

   “坏事变好事”的“利益均沾”盛宴

  这样的场景我们并不陌生,如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的救援就被称作是“奇迹”。在被质疑为这是“丧事喜办”的做派时,真正的反思和责任承担却了无踪迹,相反,只剩下了“坏事变成好事”的莫名狂欢,而对救人的必要尊重和认可成了有关方面进行大肆自我表彰的“契机”。正是这种错位,才导致了公众和舆论的不满。就笔者的看法,大连油管爆炸事故责任未究先开抢险表彰会同样陷入了“丧事喜办”的陷阱。正因为如此,不但本单位员工不满,连舆论也“看不过去”。

  “坏事变好事”冲动下的“领导救援获奖”,既是对责任承担的有意卸责,也是对民意的无形欺骗。笔者以为,坏事并非一定不能成为好事,关键是要有前提,就本则新闻来说,如果没有深入的反思,没有对事故原因的深入追究,没有追究责任的勇气,没有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担当,所谓的“坏事变好事”就仅仅是一场闹剧,是有关方面精心营造的“利益均沾”盛宴。舒锋

  大连石化“表彰大会”的三重示丑 (更多请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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