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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女“黑老大”王紫绮一审死刑详情 王紫绮(资料图) 重庆女“黑老大”王紫绮5罪并罚一审死刑(图)
来源:人民网
昨日上午,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继谢才萍之后的又一女“黑老大”——“亮点”老板王紫绮,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和行贿罪5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劳务市场诱骗妇女卖淫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被告人王紫绮与其妹妹王婉宁(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渝中区江家巷、五四路等地以开设“月馨美容院”为名,组织妇女卖淫。1996年,被告人陶铭古、钟光玉到王紫绮、王婉宁开设的名为“月馨美容院”的卖淫场所负责管理从劳务市场诱骗被迫卖淫的被害妇女,并在王紫绮、王婉宁的领导、指挥下,组织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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