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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解
照片用于传播构成犯罪
对于人体摄影圈的乱象,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崔家楠律师表示,我国在立法层面并无具体细化的规定。她指出,如果私拍限定在两个人之间,没有其他行为,就不成其为组织,不构成犯罪。至于群拍,如果是为了满足性的感观刺激而集体表演,组织者就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不要求“情节严重”,就可成立本罪。另外,虽然人体摄影活动是公民的民事自由权利,但拍摄者、组织者和被拍摄者并非有绝对的自由,拍摄艳照的行为,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行为的法律尺度,就可能涉嫌扰乱社会公序良俗并遭举报,公安机关可以对此视具体性质和情节,依法进行处理。
崔律师指出,如果拍摄艳照用于传播,则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如果未经过被拍者同意就传播,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另外,模特如果只是单纯提供人体摄影服务,其并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在摄影的同时,模特还同时为多人提供性服务,则构成“聚众淫乱罪”,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专家说法
缺少监管的灰色地带
清华大学美术系教授韩子善是国内人体摄影艺术的泰斗人物,早在20世纪80年代,他就曾大力提倡打破艺术禁区。韩子善指出,目前,中国人体模特来源较窄、素质较差,专业模特数量不多。他认为,真正的人体摄影,旨在表现光影下生命美感,创作过程需要一定的理念和观念,“这种什么人都可以参与的裸模群拍、私拍活动,其实与艺术无关。它追求的不是艺术,而是感官刺激。”
对于人体摄影和肉体摄影的区别,韩子善表示很难区分,也没有一定的标准。韩子善介绍,正规活动一般会签协议,“有的协议也规定照片不能传到网上,但很多人并不遵守,发生纠纷也只能打官司。”“因为真正的人体摄影就是以艺术为宗旨创造艺术作品,而不是刻意拍模特的隐私取乐。”他强调,人体摄影要表现主题,也可以公开组织,模特也可以裸露,但要大气地展示出来。
“近几年,南方一些地方也有人组织户外人体摄影活动,有些人连相机都不带,交个一二百块钱就可参加,参加者说,比看脱衣舞还划得来。这就乱了套了。”韩子善表示,由于群拍、私拍活动打了艺术的擦边球,很多活动还非常隐蔽,他人不好擅加干涉,公安部门不便随便介入,因而形成
缺少监管的灰色地带,但他强调:“这种活动与艺术无关,我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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