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赵作海”
“主动应对媒体舆论”提法不妥
网友:李明德(郑州日报新闻评论部记者)
对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主要工作情况报告,有两处我说一下。一处是“主动应对媒体舆论”,我认为应该是主动与媒体沟通,媒体不是应对的。第二部分是“避免了恶性负面炒作”,我认为,作为媒体,报道这件事是责任,也是媒体人的一种良知,如果没有媒体的关注,不知道赵作海案件是否可以晒在阳光下?
张立勇:讲得非常好,关于报告用语实际上反映了我们长期以来传统的思维模式,就是对媒体、网络舆论不是进行平等的沟通、交流。媒体、网络都是帮助我们工作的,而不是说有一个“负面报道”,这个问题卢展工书记已经几次在会议上讲了,不存在负面报道,那是批评意见,是正面报道。
大家在网络上或者报纸上给我们提出一些批评意见,或者报道反映我们的一些案件办了错案,那是正面报道,而不叫负面报道。
除国家赔偿,失职人员也应“赔偿”
网友:金艳阳(学生)
对于赵作海案件我们都在讨论,虽然对他进行了国家赔偿,但是失职人员是不是也要付出一些经济成本?这个冤案的经济损失不应该让纳税人为他埋单,法官也要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
张立勇:认同金艳阳的观点。我认为也应该让失职人员个人承担责任,承担多少是另一回事,但必须让他承担一部分。国家赔偿后,当事法官光受个记过处分就完了吗?这个问题完全可以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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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鲁燕 实习生 张力宁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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