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4日17∶37,岸上的陈波收到校方筹集的钱款。2009年11月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新京报记者曾调查高价捞尸过程
长江大学相关人士证实,为打捞遇难学生遗体支付3.6万元
去年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15名学生在长江宝塔湾河段为救落水少年,3人溺水。本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调查,并于当年11月5日刊发了《“见死不救”背后的捞尸生态》,报道打捞公司索要高额费用捞尸,其过程与张轶所公布的全套照片相互印证。
事发当日,提出高额“捞尸费”、称“只捞尸体不救活人”的,是打捞公司老板陈波,他索要高额打捞费,甚至还提出见钱后才捞尸。
事发时在现场的一名长江大学老师介绍,凑钱凑了1个多小时,其间多名学生跪求陈波救人,但两艘打捞渔船静待陈波命令。后来,凑了4000元钱,交给了陈波。得到陈波允许后,渔船上的王守海开始打捞,此时已是下午3点半,离发现学生溺水已过1个小时。
目击者拍摄的照片时间显示,下午3时30分左右,学生陈及时的遗体被打捞上岸。学生何东旭遗体被打捞出水面时,岸上的陈波还在和长江大学的师生谈判,称收一个人的钱,才会将一具遗体捞上岸。
在师生第二次交出2万元钱后,何东旭的遗体被打捞上岸,此时天色已暗,船主王守海提出渔网破了要修,要歇会儿。
在场的群众和长江大学师生仍在哀求陈波,但陈不为所动,电话告知王守海暂停打捞。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陈波同意最后一具遗体的打捞价格定为1.2万,但需先见钱后捞人。
下午5点半过后,陈波拿到钱。此后,方招的遗体被打捞上岸。
长江大学宣传部部长李玉泉曾向媒体证实,钱分三次给的,第一次给了4000元,第二次2万元,第三次1.2万元,共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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