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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尸要价”的本质是捞尸者以控制遗体为筹码,通过岸上师生的不能忍受之痛,拿到天价捞尸费。这次,捞尸者如愿以偿,悉数拿到了36000元。
我通过调查了解到,在捞尸这个行业,因为政府职能的缺失,“挟尸要价”的行为一直存在。这次因为面对遇难的是舍己救人的英雄,加之岸上有几十名大学师生,使此事成为公共事件,加之我们及时介入公开信息,“挟尸要价”这种潜规则才被暴露在阳光下。趁火打劫,发黑心财的捞尸者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晚,我按要求将所有新闻信息及图片上传采编系统,当班老总看后要我尽快从采编系统删除,并要求不允许在本报刊发,也不允许向外发。
事后赶往现场采访的《华商报》记者郝建国,对现场学生、冬泳爱好者、现场目击者、警方等信息源调查后,了解到的基本事实是:捞尸者陈波、王守海等人赶到现场后,不问英雄的死活,不顾现场师生的感受,开口就要钱,称捞一具遗体12000元,钱不到位不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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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zynews_r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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