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抢劫罪,同学相指责
昨天,在法庭上,李涵和小魏面对抢劫罪的指控没有异议。
但是,对于绑架过程和细节,他们还是有很多话要说。
李涵说,整个绑架过程他只负责开车,索要1000万元,还有100万元的赎金也都不是自己提出的,他也没有威胁和殴打李娟。
同样小魏也不示弱说,他的确给李涵提供了许多李娟的个人信息,但李娟被绑架的那天,“这个时间不是我提供的,我只是在当晚11点收到李涵的‘货到提速’短信时,回复了‘恩’字,知道了李娟被绑架了”。
李涵还说,其实,当天他在和李娟谈话时,听了李娟刚来郑州时干服务员,现在她又和男朋友分手,生活也很难,“那时要不是王浩,我都放了她……”
“没救人到底有罪没?”法庭上,李涵反复说到这句话,最后自行辩护时,仍没有忘记,但被法官反问了一句后,李涵回答说“我有罪”。
100万没到手,算不算抢劫数额?
昨天,小魏的辩护人和公诉人舌战了好几个回合。
小魏辩护人认为,这100万元不应计入抢劫数额,不能定性为“数额巨大”。
“他只抢了305元,实际的抢劫数额应是这个数。”
“他们想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要的100万元已经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公诉人说。
李娟说:“我的好几套住房他都知道,还有我老家身份证上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
此外,她家开煤矿,母亲也开有宝马车,还有自己的手机号和QQ号她都告诉过小魏。
“交友一定要慎重。”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女士说,李娟就是太过相信别人,保护意识不强,轻易就把自己的私密信息向化妆品店老板和盘托出,结果发生了意外。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刘丽雅)
( 作者: 记者 鲁燕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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