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赵氏族诛与赵武复立的时间
《赵世家》、《史记》卷四四《韩世家》(以下简称《韩世家》)称屠岸贾灭赵氏家族一案,是在晋景公三年(前597),十五年后,亦即晋景公十七年(前583)。又复立赵孤儿赵武。但《春秋》、《左传》、《史记》卷三九《晋世家》(以下简称《晋世家》)等所记不同。《春秋》鲁成公八年载:“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左传》同年条记载此事更为具体,其云: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原、屏将为乱”,栾、郤为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原、屏即赵同、赵括,武即赵武,成季、宣孟即赵衰、赵盾。《左传》并记赵同、赵括被杀是在鲁成公八年(前583)六月,时间更加具体。《晋世家》景公十七年条称:“诛赵同、赵括,族灭之。韩厥曰:‘赵衰、赵盾之功岂可忘乎?奈何绝祀!’乃复令赵庶子武为赵后,复与之邑。”《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晋景公十七年条亦载:“复赵武田邑。”可见,赵氏族诛的时间,是晋景公十七年(前583),而非三年(前597)。并且,在晋景公四年至六年(前596—前584)之间,赵氏家族成员活动见于史籍的颇多。《左传》宣公十五年(晋景公六年,前594):“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鲁成公三年(晋景公十二年,前588):“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鲁成公四年(前587):“晋赵婴通于赵庄姬。”鲁成公五年(前586):“原、屏放诸齐。”“秋八月,郑伯及晋赵同盟于垂棘。”鲁成公六年(前585):“赵同、赵括欲战”。(《春秋左氏传》)赵括、赵旃为卿亦见于《晋世家》景公十二年(前588)条。这些记载均说明,赵氏族诛不在晋景公十七年(前583)之前。
也许有人会对赵氏族诛与赵武复立同在一年之内表示怀疑。的确,赵氏族诛,其田邑转赐祁氏,赵武复立,又恢复原田邑,这期间需要一个过程。赵同、赵括是在鲁成公八年(前583)六月被杀,那么,仅在半年时间内就完成这个循环似嫌太短。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在成公八年条推测:“据《赵世家》,韩厥劝晋景公复立赵武,应在两年后的景公患病时。”杨先生之所以作出如此推断,是因为《赵世家》叙赵氏在晋景公三年(前597年)被杀后,“居十五年(亦即晋景公十七年),晋景公疾,卜之,大业之后不遂者为祟,……于是景公乃与韩厥谋立赵孤儿(即赵武)”。(《史记》卷四五《韩世家》晋景公十七年,病,卜大业之不遂者为祟,韩厥称赵成季之功,今无后祀,以感景公。景公问曰:“‘尚有世乎?’厥于是言赵武,而复与故赵氏田邑,续赵氏祀。”又,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三条亦认为:“景公病祟而卒,在十九年,《晋世家》所记是也。”)而据《左传》鲁成公十年(晋景公十九年,前581年)和《晋世家》所记,(《左传》成公十年称,晋景公“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余请于帝矣!壤大门及寝门而入’。公惧入于室。”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于“杀余孙”下注称:“当指八年(鲁成公八年,晋景公十七年)晋侯杀赵同、赵括事。晋景公所梦见之恶鬼,应是赵氏祖先之幻影。此孙为广义后代也。《赵世家》记此事,云‘晋景公疾,卜之,大业之后不遂者为祟’,以梦境为卜兆,与《左传》有所不同。但‘大业之后’亦指赵氏祖先。”景公此梦与赵武复立有关,其既在十九年,赵武复立当然亦在此时。)景公这次大病也是在十九年(前581),并非是十七年(前583),故推断赵武复立应在晋景公十九年(前581)。笔者赞成杨伯峻先生的这一推断。
( 编辑:任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