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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故意伤害、组织卖淫、逃税、寻衅滋事等罪,判处被告人乔志良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38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逃税等罪,判处被告人乔志强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乔扬、林可心等3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另有6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被告单位保定市侨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侨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保定市侨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犯逃税罪,分别被判处罚金2700万元、680万元、80万元。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成员聚敛的全部财产及其收益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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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任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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