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警员8人均是相关部门负责人
本报深圳讯 身为原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副调研员的卢小琼,在一个月之内,就给115户300人办理了入户手续,收受贿赂金额213万元,并用这笔钱来疏通关系,同时涉案的另7名警员也是警方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52岁的卢小琼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 2008年7~8月间,疑犯刘贞文(另案处理)为办理伪造的招调工准迁入户手续,4次将大批假申请招调工材料交给卢小琼,同时送给卢40万~5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213万元。
卢小琼先后通过时任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副处长的郭小文(另案处理)、时任常住人口管理科副科长的廖新玲(另案处理)、时任福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副科长的张某梅、时任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科副科长的许某如等帮忙,直接打印准迁证,共计违规帮助刘贞文办理准迁证115户300人。
办好准迁证后,卢小琼又先后联系黄贝派出所户证室负责人赖晓芬(另案处理)、笋岗派出所的户证室负责人谭某英、园岭派出所户证室负责人邹某办理了入户手续,申请入户的材料中均没有房产证原件,申请入户者本人也未到场接受审核,所入户口都是空挂在没有人住的地址上。(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 作者: 记者王纳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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