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2月10日15时56分讯 同居女友离“家”出走,男子竟向亲属投毒逼女友现身,不幸害死3岁小侄儿。今日下午,记者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犯故意杀人罪,杨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11月,因感情不和,杨川与妻子陈怡离婚。半年后,两人再次同居,但经常因一些小事吵吵闹闹。一天,陈怡气得离家出走,杨川找不到人,遂想“给她家人下点毒,弄住院,看她回不回来。”
2010年5月17日10时许,杨川声称毒狗,在垫江县桂溪镇一商店弄了一瓶亚硝酸盐。随后,他乘车来到陈怡父亲陈大华家。带上黑色假发、口罩、墨镜后,杨川趁家中无人时,潜入陈家厨房,用亚硝酸盐将食盐调换后离开。
当天午饭后,陈大华和孙子陈东出现乏力、呕吐等症状,医生诊断为疑似食物中毒。经住院治疗后,次日上午出院回家。但18日上午,两人饭后再次出现中毒症状,孙子陈东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陈东系亚硝酸盐中毒死亡。
5月20日,陈怡打电话质问杨川是否投毒,杨川极力否认,并称案发时他在家睡觉。当杨川从陈怡处得知陈东死亡后,于当日上午赶至陈大华家,用事先所购食盐将亚硝酸盐换出丢弃。
2010年7月28日,公安机关在垫江县桂溪镇桂溪村6组一出租屋内将杨川抓获归案。法院认为,杨川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杨川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除被告人外,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 任晓峰)
( 作者: 数字记者阙影、通讯员杨君相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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