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利玛KTV坐台小姐指控温州交警涉嫌酒后强奸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2-16 10:50:45 来源: 钱江晚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昨天,温州各大论坛上,一个爆料“温州交警强奸KTV坐台小姐”的帖子极为火爆。网友称,温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的郑姓交警,酒后强迫KTV坐台小姐和其发生关系,被坐台小姐指控强奸。

  帖中内容是否属实?记者立即向温州交警支队一大队进行了求证。

  网帖爆料交警强奸KTV歌女

  根据网帖内容,涉案的交警姓郑,是温州交警支队一大队的在编人员,3年前从金融系统考入交警队伍。

  2月10日晚上,郑某到温州一家名为“利玛”的KTV唱歌,并带一个姓孙的19岁陪唱小姐外出开房。

  郑某对孙某提出性要求,但孙某以正在月经期间予以拒绝。随后郑某强行对其施暴。

  据说,当晚和郑某在一起的还有其他两位民警。帖子透露,郑某已经被公安局纪委给予禁闭处分,其他两个民警被警告。

  同事证实当事民警没来上班

  “网上爆料的民警郑某确实是你们大队的吗?”昨天下午,记者向温州交警支队一大队进行了求证,得到的回答是,事情正在调查,他们不方便透露。

  而据郑某的同事表示,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郑某确实没来上班。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利玛KTV的电话。温州市区有两家“利玛KTV”,分别位于霞南路和马鞍池上。接到记者的电话后,两家店的工作人员只是说,在KTV之内没有发生类似事件。(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 作者: 编辑: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