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出电脑,收到空箱子
记者鲁燕在巩义市法院为您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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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明明寄出的电脑,怎么让物流公司一经手,就没了呢?没说的,物流公司赔吧
今年22岁的小曹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2009年,小曹想买台笔记本电脑。
小曹和家人商量后,家人答应了他的要求。之后的几个周末,小曹都泡在科技市场,但都没有看到中意的电脑。回到宿舍,小曹见同学在网上购物,他决定从网上买台电脑。
最终,小曹相中了一款惠普电脑。
满怀欣喜的小曹付款4天后收到了他朝思暮想的电脑,打开一看,心里有点失落。因为,他没想到电脑的屏幕会这么小,于是便和卖家联系想调货,换一个屏幕大点的,卖家当即便答应了他的请求,但要求他负担运费。
第二天,小曹便来到一家物流公司,填单、封箱后将电脑寄给卖家。可过了几天,卖家给小曹打来电话称自己收到的是个空箱子,里面没有电脑。
小曹吓了一跳,他立即跑到物流公司去问情况。物流公司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称对方已经验货签单了,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小曹回去后又给卖家打电话,让其将空箱寄回。小曹收到空箱后,发现箱子上贴的单据和自己的发货原单明显不同,且卖家还告诉他收到货物时发现箱子明显有二次粘贴痕迹。
小曹拿着单据再次找到物流公司要求索赔,但物流公司仍否认自己有责任。无奈之下,小曹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
昨天,经审理,法院认为小曹和物流公司之间已形成了一个邮政服务合同,在小曹把所寄物品交付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并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后,小曹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物流公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把小曹所寄的物品安全无误寄到收件人处。
物流公司提交给法庭的邮政物流详情单与小曹提交的单据不一致,因此不能证明物流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也不能证明物流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巩义市法院作出了物流公司赔偿小曹损失的判决。
线索提供 张蕾 蔡金辉
(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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