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务员的廉洁从政宣言
在2010年9月的一次公务中我收到3个企业给我的现金(好处费)。现在,我通过邮政汇款如数退还给他们(汇款单收据见附件),并希望今后企业不要这样,我一定会以全体人民的利益为重、按规定和程序办事。之所以这样做,出于以下考虑:
1、也许有人说,这种现象很普遍,不必大惊小怪。但盐城市经信委主任、党组书记羊维达同志说:“普遍的现象不一定就是合法的”。正是因为普遍,在“懂得通融方能从容”的半推半就里,弥漫着屡受舆论诟病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潜规则,这种现象正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腐蚀着公务员的灵魂、侵蚀着我党执政的根基。淡漠了理想,忘却了主义,没有了原则,丢弃了气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何以立足于世界?对此我深感忧虑。党的第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中说,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作为公务员中的党员一定要真的讲政治,要认真把中央的精神切实贯彻到基层实际工作中去。
2、也许有人说,这只是“小节”,不必小题大做。然而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执政党的党风和诸如“三鹿奶粉”之类的事件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联系,但是我觉得公务员利用特权谋取不当利益,对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有不良的示范作用,医生、教师、法官、裁判等等拥有特殊权力的人士都有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不当利益的便利,如果有人不按某种潜规则办事,就会受到明显不同的“礼遇”。被“礼遇”的社会各行各业人员也会因此对社会不满、感觉心理不平衡,由此会导致他们职业道德的滑坡,发展到极致,出现黑心棉、毒牛奶、假疫苗等等丧心病狂的事件就不足为奇了,我们不能将类似事件及其屡禁不止的现象简单归结于社会转型期间的特有现象(这种说法让人们放弃了对道德失范之根源的追溯)。社会的和谐,需要各行各业人们的道德素质有一个极大的提高,公务员群体作为社会的主流阶层,属于上层建筑领域,要讲正气,有义务、有必要、有能力给全社会提供正面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也许有人说,现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太高不现实。是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出我国是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但是不能因此让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水平也停留在“初级阶段”。在物质条件尚不发达、法制体系尚不健全、形形色色的非主流思想和敌对势力干扰破坏的情况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作用显得更加突出。建议各级党和政府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始终坚持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两手抓、两手硬”,只有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主持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4、也许还有人说,我只是一个“小人物”,别把自己看的那么“重”。是啊,我级别不高,只是一个“小吏”,但是,南宋爱国诗人陆游说过“位卑未敢忘忧国”呀。再说,有我这样的忧患意识,为什么我不能当更大一点的官呢?现在可不是放翁那个时代了呀(哈哈——开个玩笑)。
基于以上考虑,在此我郑重发布我的廉政宣言:今后凡是我经办的公务,都不需要给我任何形式的好处,我只能执行有关文件精神,遵照行政首长的意志,按照公平的原则和公开的程序来办理,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敬请大家监督我的言行。同时,我倡议全国的公务员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从表里如一做起,为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而积极努力!
欢迎公务员加入“风清气正公务员QQ群”进行交流,群号:96123851。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张翕飞
2010年10月17日
(摘自人民网)
( 作者: 编辑: 任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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