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讯 (记者马禄祯)截至目前,平顶山市160座地方煤矿已关闭72座,占全省关闭总量的48%;剩余的兼并重组煤矿,除拟再劝退关闭的煤矿外,均按时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资产评估、工商营业执照、采矿权变更等兼并重组工作任务。
“这说明全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平顶山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在一份材料中这样说。
2010年以来,平顶山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扎实有效开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各项工作。针对兼并重组煤矿数量多、条件不一的状况,组织各证照管理部门与兼并主体联合办公,加快煤矿相关证照办理工作,及时帮助兼并主体解决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每座关闭退出的煤矿,除落实省级补偿资金以外,市县两级财政再分别拿出300万元、200万元予以补偿。对同意关闭退出的煤矿,严格按照标准关闭,并组织专门人员验收。
如何确保兼并重组期间小煤矿停工停产秩序良好?平顶山市对停工停产的煤矿,实行10人包住矿责任制,严格落实停工停产各项硬性标准,确保“停得住”;对获准整改隐患但尚未复工复产的煤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一矿一站”式监管体制,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管,严防超员入井,严防超作业点施工,确保“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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