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房屋装修中,时常可见有家庭在承重墙上挖壁柜、开门窗。今后这种行为有望被严罚。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的《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房管部门举报、投诉房屋安全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查处。
意见稿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禁止下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降低底层室内标高;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设备;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梯等设施设备等。
如果出现这些禁止行为,并拒不改正的,将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可通过下列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10月26日前反馈到市政府法制办。
传真 0371-67446680;电子信箱fzjfgc@126.com;通信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编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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