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

停车收费管理责权重叠又脱节 四问揭乱象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22 09:51:00   来源: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正规收费停车场可见明显收费停车标识,收费员须佩戴身份标志。记者 倪光辉摄

  “明明是公共停车位,怎么被商家占用牟利?”“没车位?没关系,放在路边就行。”“不要票,能便宜点吗?行,一小时5块。”

  当今中国,诸如此类的停车收费乱象,困扰着不少开车人。到底谁有权来收停车费?停车收费应是什么样的流程?收费去向如何?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车位谁在管?

  在几天的调查采访中,记者收集了一些停车票据。从停车场提供票据的印章看,有车辆服务中心的,有企业集团的,有小区物业的,也有街道办的。他们都声称收费依据有关部门规定。记者分别致电交通、物价、市政部门,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楚到底谁是停车收费的主管部门。

  记者了解到有的城市有这样的规定:“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本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设置的停车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对路侧占道停车场进行经营管理。”交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这一职能从市政管理委员会转交给交通委。

  据了解,停车管理涉及规划、交通、公安、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所有临时停车位收费必须两证齐全,否则属违法。一般而言,申请收费停车场的流程是: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公安交管部门设置临时停车位——交警部门和工商部门核发停车经营许可证——物价部门核发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领取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收费。

  对于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交管部门明确表示,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

  此外,停车管理还有这样几种形式,经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市政管委核准的封闭式居住小区内设立的停车位,实行在小区入口计时、出口收费,任何车辆进入小区第一小时内不得收取停车费。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按年、按月包租停车位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制定或变更收费标准需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持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到物价部门办理核准手续方可收费。独立经营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认为,目前停车收费管理责权既交叉重叠,又分割脱节,缺乏真正有效的日常监管,以致部分路段管理出现“真空”,停车收费乱象屡禁不止。这种局面看似很多部门在管,其实谁都无法下力气管。

【 作者:  编辑: 赵静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