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须健康发展
在银行利息偏低、缺乏实业投资渠道的大环境下,当一些打着高利率幌子的标会出现时,对群众就会形成一定吸引力,于是形成“兴起-倒会-再兴起-更大规模倒会-新一轮兴起-再倒会”的怪圈。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民间融资崩盘的事件。数年前,福建福安市、浙江宁海市等地也曾发生过大规模的民间标会“倒会”事件,对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厦门大学教授陈善昂、浙江大学教授史晋川等有关专家认为,福建、浙江、广东等地民间资金充裕,应对民间标会这种民间融资形式加以严格规范和引导,防止这种现象反复发生。
专家认为,民间标会如果仅限于互助性质,数额不大,并用于生产和生活,无可厚非。但一些标会已超出了互助性质,成为一种金钱游戏,有的已经成为会头诈骗的工具。但标会屡禁难止,在严厉的压制之下,依然有旺盛的生命力。在银行利息偏低、缺乏实业投资渠道的大环境下,当一些打着高利率幌子的标会出现时,对群众就会形成一定吸引力,于是形成“兴起-倒会-再兴起-更大规模的倒会-新的一轮兴起-再倒会”的怪圈。
有关政府官员说,标会是一种传统的民间融资方式,一般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政府也难发现。这与目前大环境有关,一方面标会作为民间融资的一种,在互信的基础上,能够到达银行信贷无法覆盖的空白领域,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和部分民众资金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银行利息低,为防通货膨胀,民间富余资金寻找出路,一些人为了追求高利息,肯定也面临高风险。出了问题,就找政府解决。
专家认为,民间标会的盛行与银行资金的紧缩有很大关系。因为中小企业以及民间创业者很难通过现有的金融渠道得到融资的满足,而福建、浙江、广东等地的民资比较充裕,所以,民间标会这种民间筹资方式才非常盛行。要从根本上消除民间标会的土壤,金融部门应加大对有关产业的扶持力度,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提高资金发放量和方便程度。
目前,政府对于民间标会这种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民间融资尚缺乏有效的监管。专家认为,民间融资是金融体系必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应积极引导民间金融利率合理定价,化解当前民间借贷风险;对民间融资的管理宜疏不宜堵,不能一棍子打死,应在法律上为民间融资正名,明确民间融资的法律定位和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另外,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意识到民间标会存在的风险。
记者 沈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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