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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起郑州市机动车存放实施差别化收费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16 14:26:13   来源:中原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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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类区域

范围:二类区域以外的市内城区为三类区域。该区域仍实行计次收费,调低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由原白天道路两侧停车位4元/次、其他公共停车场3元/次,一律降为2元/次。

夜间公共停车场收费:由5元/次降为4元/次。路内停车位夜间免费停放。

2.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为2元/次,夜间为3元/次。

有关问题说明

(一)白天、夜间的时间划分和免费停车的时间、范围按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重新印发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价费〔2010〕6号)执行。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20分钟(含2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公办医院院内公共停车场,患者可凭就诊票据,免缴停车费用;为政府机关办事大厅服务的停车场收费,执行市政府有关工作时间免费的规定。

(二)停车超过20分钟、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三)一类区域路内停车位,跨高峰期停车超过20分钟,按高峰时段收费标准收取。

(四)计时收费停车场需经市物价、公安部门联合验收核准,更换收费公示牌,停车须出具相关计时凭证。

(五)郑州火车站地区公共停车场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郑东新区CBD地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待条件成熟后可参照一类区域收费标准执行。

(六)以上所称公共停车场是指市内城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暨停车泊位。

(七)本通知自2011年12月26日起执行,停车收费标准试行期为1年。

【 作者:记者 熊堰秋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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