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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小伙打断指官司 张立勇旁听并发放执行款/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20 05:49:38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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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院长给农民工送执行款,家常话说到农民工心窝里

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文 张翼飞/图)“您家中5口人全靠您一个人?看肩膀都压坏了……”昨天,在郑州市总工会大厅,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走到农民工兄弟中间,当看到一旁满身灰尘的曹东方时,张立勇先拍了拍曹东方身上的灰尘,然后跟他唠起家常。

张立勇给他发放3万多元执行款时,45岁来自巩义的曹东方眼睛湿润了。他说:“这钱我要了3年多,前两年我都没脸回家跟媳妇交代。今天总算拿到这笔钱了,可以回家过年了。”

“是啊,你们拿不到工资没脸回家,家门槛没法迈,老婆都不让上床睡觉……”张立勇刚说完这些话,几位农民工抹起眼泪来。

昨天,在郑州市中级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还仪式上,张立勇亲自为3家建筑企业和10多位农民工代表发还被拖欠的2300万元工程款和工资。

庭审现场

19岁小伙打断指官司

二审引来高院院长旁听

昨天下午3时许,市中院在市总工会礼堂庭审了一起农民工工伤索赔案件。

小辉今年19岁。2009年7月份,他在东建材一家装饰商行打工。

2009年9月10日,小辉在加工天花板时,两根手指不幸被机器割伤。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小辉为7级伤残。

小辉提起了劳动仲裁。金水区劳动仲裁委裁定支付小辉停工留薪期工资4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6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9万余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9万余元,共计13万余元。

然而,小辉拿着仲裁认定结果找老板时,老板觉得仲裁认定的赔付计算不准,又起诉至金水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余女士支付小辉13万余元的赔偿。余女士又不服上诉至中院。

【 作者:记者 鲁燕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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