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已公布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全国沿海航路总体规划》,我国力争三到五年内在全国沿海交通密集区和事故多发区实施船舶定线制,船舶将按照规定的水上航路跑船,如同公路上的“专用车道”。
船舶定线制是指由主管机关用法律规定或推荐形式指定船舶在水上某些区域航行时所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的一种制度。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曹德胜22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说,《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将我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分为干线船舶定线制和支线船舶定线制两类,支线船舶定线制又可以分为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港口船舶定线制两型,最终形成共26处船舶定线制规划布局,即6处干线航路船舶定线制,5处港口(区)船舶定线制,15处支线航路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
曹德胜说,航路是船舶进出沿海港口和通过某一区域的航行线路,是船舶定线制表现形式的一种。《全国沿海航路总体规划》明确了我国以南北水运主通道为干线、以沿海重要水域和主要港口的出海航路为支线的沿海航路体系,从航行安全考虑和通过能力考虑,此次规划干线双向航路宽度6海里,支线双向航路宽度3海里,深水航路宽度为1千米。
他具体介绍,在渤海及以东附近水域共规划干线双向航路7条,支线双向航路13条,深水航路2条,推荐航路1条;对成山角以南至长江口水域,规划2条南北干线双向航路,一条是现有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至长江口现有船舶定线制的航路(内航路),另一条是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以东,沿123度经线经长江口,浙江沿海水域,与台湾海峡船舶定线制衔接至珠江口、琼州海峡的航路(外航路),两条航路宽度都为6海里;同时规划浙江,福建,广东沿海水域的沿岸内航路供小型船航行,规划从南北干线航路至沿海主要港口、地方性重要港口及其他必要港口的进出港航路。(记者林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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