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留森称,他不清楚转让的过程,"但是他们办理转让时拿过来的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而且必须拿原件,注销了的肯定就不会给他办。"他同时表示,"(企业)注销了,如果没有人通知我们国土部门的话,那咱也不知道。"
崔留森还介绍说,郑东新区土地出让手续都是郑东新区国土分局办理的,发布时盖郑州市国土局的章。具体事宜并不经过郑州市国土局业务部门审核,而是直接报给局长,局长批示后以郑州市国土局的名义发布。
经过多次争取,记者采访到了负责办理金科大厦地块的郑东新区国土分局的张京雷。张称,中科公司当初拿地时曾写了个申请,称要在东区注册一个公司,拿完地就成立了盈玉金科公司,根据拿地时的申请,中科公司、盈玉金科公司和郑州市国土局签署了协议,把这块地的受让人变更至盈玉金科公司名下。
张京雷称,"地块从中科公司变到盈玉金科公司是我参与办理的,后来由另外一名同事负责,具体怎样我就不知道了。"
张京雷说:"一直是常济淙代表中科公司和盈玉金科公司来办理业务的,我负责这个项目的时候只针对他一个人。"张还称,他并不认识许志安、杨延华。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在张京雷之后负责该项目地块的郑东新区国土分局的赵善明。他称,中科公司没有开发资质,就由盈玉金科公司负责开发。后来盈玉金科公司被工商局处罚了,但中科公司还要对项目继续开发,他们提出由河南坤午公司来负责这个项目的开发。
赵善明称,是中科公司提出要将该地块转给河南坤午公司的,"一个姓杨的人来盖的中科公司的章,一个姓许的也来盖的章,他有中科公司的委托书,上面也有中科公司的章。"
就这样,2011年8月,郑州市国土局、中科公司、河南坤午公司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将金科大厦项目地块转到了河南坤午公司名下。
赵善明称,他对常济淙所说的中科公司没有实际投资一事并不了解。他说,"作为我们出让人来说,第一,中科公司拿地了;第二,他们也交了出让金。中科公司说盈玉金科公司只是一个开发公司,主公司是他们,至于他们内部怎么做的我们也不知道。"
而任海云表示:"该地块的使用权应由我、中科公司和河南坤午公司三家股东共有,土地怎么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转让呢?"
对此,赵善明称,"盈玉金科只是开发公司,主公司还是中科公司,现在中科公司不同意再由盈玉金科公司来做了。"
2012年1月3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中科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延华,杨称,"(盈玉金科公司)伪造公章当然是真的,盈玉金科公司已经撤销了,所有材料都是伪造的。"同时,杨延华也否认了常济淙曾去海南找他盖章一事。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