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 制定事业单位改革法扩大公众参与
“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动力问题现在还缺乏研究。”中编办研究中心主任洪都前不久在一个论坛上透露,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和主管部门对于改革的信心和支持力度不足。
洪都是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事业单位改革与法治保障论坛”上,提出上述问题的。
与会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对此作出回应:“要想被改革者支持参与配合改革,最好的方法就是吸纳改革对象的意见,至少是让他在程序里参与进来,表达他的意见。这一点需要法律加以明确。事业单位改革需要法治保障,中国应当制定一部事业单位改革法,由法律明确规定改革的方式、方法和程序。”
政策文件密集出台
2011年,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可谓紧锣密鼓。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即五号文件,此文件被称为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
6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对推进工作进行全面部署。9月,国务院组建了15个调研组,由15个部长带队,了解五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行程覆盖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
此外,国务院还颁布了37号文,出台10个子文件,均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配套文件。
洪都介绍,五号文件出台之前,事业单位改革伴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断断续续进行了许多年,但都是支离破碎的,缺乏顶层设计。五号文件的特点之一就是“顶层设计,突破了原来各个地方自行搞改革的格局,把整个改革高度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统一决策”。
两头热中间冷
与会专家介绍,当下,事业单位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呈现“两头热中间冷”的格局。
一头热是,中央高度重视,积极提倡和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出台了高级别的五号文件。还有一头热是基层,社会民众期待通过事业单位改革,解决看病难、上学难的问题。
“中间冷”指的是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自身。因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今后的出路看不明白。不明白改革后的工作要求、福利待遇、前途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不明白改革后自己是什么一个位置。大量的负面例子,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对于改革支持的信心和力度。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也不愿意事业单位因为改革出现波动而导致各种各样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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