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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密集出台 多重问题待解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31 10:19:33   来源:法制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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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重问题待解

  专家介绍,除了改革动力不足问题,还有很多问题亟待研究。

  如,3000万事业单位人员是多还是少?再如,五号文件提出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是仔细阅读五号文件,无法找到如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答案。此外,事业单位改革如何能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前些年搞乡镇卫生改革时,多数地方以很低的价格把乡镇卫生院卖给了私人。眼下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为老百姓提供基本医药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乡镇卫生院,于是全国一些地方又以卖出去的几倍几十倍的价格,把卫生院买了回来。

  在马怀德看来,这些问题之所以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容易引发且至今难以解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法治保障。“单靠政策推进改革是不够的,无论是改革过程的推进还是改革成果的保障,都离不开法治。这些改革涉及到机构、人员、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要有法治保障。出台一部事业单位改革法确属必需”。

  有参与才有动力

  马怀德认为,历史上多次事业单位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基本上每一次都是封闭状态下的政府部门单方面意志的表现,存在公众参与度不够、开放性不够等问题。如果被改革者不能参与,那他不仅没有动力,反而会有阻力。要想被改革者支持参与配合改革,最好的方法就是吸纳他的意见,至少是让他在程序里参与进来,表达他的意见。这需要法律明确规定改革的方式方法和程序。”

  在马怀德的设想中,这部法律应重点规范如下内容:

  一是明确事业单位的属性,包括性质、定义、改革的目标、路径、原则。如应将事业单位明确为公共部门。

  二是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的自主权。人员的聘用、工资待遇、内部治理结构等事项应该让事业单位自主决定,而不是把事业单位当成行政机关的一个下属单位看待。

  三是切实解决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能区分问题,采取措施避免事业单位成为“二政府”,保障事业单位的独立性,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政事不分”的问题。

  马怀德表示,或许事业单位改革法难以一蹴而就,但下一步的政策文件和有关制度,应考虑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以保证改革平稳进行,收到实效,保证改革的成果得到巩固。(记者张维)

【 作者: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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