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疑似云南官员公车上香”的照片在网络上引发大量网友围观热议。2月2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监察室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当事情节属公车私用,违反了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将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相关部门:将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官员涉嫌公车上香”一事经媒体报道后,纪检监察室即对此事进行查证,证实网传照片车辆确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卫处车辆。经查,2012年1月23日(大年初一)下午,该处职工赵某某接到其78岁母亲电话,称其在盘龙寺上香时扭伤右脚踝关节,赵某某在经请示处领导同意后,于下午4点至7点间驾驶该车前往盘龙寺将母亲接回家中。
负责人表示,赵某某一事属公车私用,违反了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此,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事件回放:网友微博举报“公车私用”
1月31日晚,网友“记者闵云霄”在其腾讯微博发消息称,云南省高级官员涉嫌公车上香,并在微博中配发了车辆及车牌号照片。
该微博写道:“接网友举报:大年初一(非上班时间),两辆车牌号隶属于云南省直机关的轿车前往昆明盘龙寺,混在烧香拜佛的人群中,说明官员可能涉嫌利用公车前往寺庙上香。”
对此,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达了网民和媒体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的感谢,并公布了监督电话0871-3638628,称将从此事中汲取教训,加强管理,认真整改,诚恳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普日果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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