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刊发报道《差异化停车收费40天 网友建议重划区域调整收费》后,引起郑州市停管中心高度重视,对于媒体和网友反映的情况,停管中心表示欢迎和支持。
现对差异化停车收费的形式和内容向大家说明如下:
一、市内停车场分两种形式,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的公共停车场(机场、车站、码头、实行政府定价的游览参观点、占用市政设施及财政投资的公共服务单位开办的停车场)车辆存放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该停车场由政府管理停车场看管人员有统一的着装和上岗证,是严格按照政府(2011)225号文件实行差别化收费,停车场由政府统一制作价格标志牌。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的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车辆存放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该停车场由其自行管理,自行定价并公示,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停管中心对其进行监管。
针对上述停车场存在不按规定进行收费的,停管中心将加大管理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欢迎各界群众监督。可拨打投诉电话:66951578。
郑州市停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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