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张璇 通讯员 李红霞)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日前,省政府批转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河南电监办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2012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今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包括:水环境区域治理包括贾鲁河郑州段,惠济河开封段,卫河、共产主义渠新乡段,省辖黄河流域灵宝段;在大气方面,对郑州登封阳城工业区、洛阳吉利科技园区、安阳县水冶镇、平顶山鲁山县梁洼镇大气污染区域;重点行业整治包括涉重金属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含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酒精(发酵酒精和白酒)、橡胶行业以及化肥行业。
据了解,为保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省环保厅制定了《2012年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标准、督导措施,其中对水流域的考核将从往年的两项考核因子增加到21项,大气环境将依据环境监控、监测部门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达标数据及相关监测数据进行考核。
《方案》强调,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今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视为年度环保责任目标任务未完成,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我省从2005年起,连续8年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共关闭取缔重污染企业5000多家,对4000多家企业进行了深度治理,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得到解决,部分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又讯 昨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省辖市的通报》(豫政 〔2012〕8号)文件,对“十一五”期间,总量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南阳、驻马店7个省辖市予以通报表彰。
“十一五”时期,我省各市节能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02%和17.59%,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8%和14%的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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