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诈骗案。与一般诈骗案不同的是,此案中诈骗的对象是一级政府,诈骗的“工具”竟然是墓地。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程亚龙得知政府着手处理非法公墓遗留问题后,采取伪造墓穴买卖合同等凭证,骗取政府退穴款多达18次,骗得104万元。程亚龙被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案的其余5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刑期。
据了解,被告人程亚龙为上海弥陀贸易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发现上海墓地墓穴稀缺,便以公司名义与苏州市石湖村村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由他的公司负责开发和销售弥陀山公墓。两年时间里,弥陀公司就在上海市场达到3000万元的销售额。
为了获得更大利益,程亚龙“铤而走险”,违法买卖公墓。很快,上海市黄浦区工商局和苏州市工商局联合对弥陀公司进行了查处,罚款约40万元。
弥陀公司被查处的消息曝光后,已经购买了墓穴的许多上海市民找到该公司,要求退还购买墓穴的款项。程亚龙退还了一部分,但仍有大部分未能退还。此时,上海弥陀贸易合作公司已经负债累累,情况堪虞。公司也一直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2010年6月,苏州市政府发文整顿公墓市场并处理非法公墓遗留问题。其中规定,“对已经出现的非法公墓,违规、炒卖墓穴等遗留问题,原则上按购买穴位原价(不计息)一次性退穴还款的政策办理”。“公墓遗留问题处理所需资金,应由所在公墓经营者负责筹措解决。对非法公墓原经营者无力偿还退穴还款所需资金的,由所在区、镇(街道)组织力量进行评估审计和清算,与原经营者签订协议,收回公墓经营管理权,由属地政府负责筹措退穴还款资金”。
程亚龙得知这一消息后,又捕捉到“商机”——可以让李四冒充张三去退穴领钱。
拿定主意后,程亚龙立即召集魏振林等其他几名被告人商量,程亚龙等人认为,公司还有一些当年购买墓地的空白合同和墓地的空白产权证,只要收集一些老年人的身份资料,按照身份信息将合同补充完整即可。而公章也留了备份,所以伪造合同、购买申请单和收款凭证都不费吹灰之力,然后利用这些材料去领退穴款,领到钱后大家都可以分到好处。
2010年11月18日,被告人魏振林利用张某父亲名义,到苏州市横塘街道公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穴还款手续,前后两次共冒领了退穴款77660元。此后,不法分子利用自己亲属身份信息或他人身份信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16次持伪造的退款凭证,到苏州冒领了退穴款共计104.8360万元。
本报记者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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