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保监会:寿险销售误导治理重抓自查整改不力公司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6 15:0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中新网2月16日电 中国保监会2月16日召开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会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通报了销售误导治理的工作思路,保监会将按照“突出重点、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总体原则,从四个方面开展对销售误导的综合治理工作。

  这四个方面包括:一是抓机制。出台销售误导行为处罚规范、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的制度体系;同时积极推进产品转型,加快风险保障类产品预定利率市场化进程。二是抓执行。采取保险公司自查和监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销售误导的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强化保险公司治理销售误导的主体责任和保监局治理销售误导的区域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的内控制度和公开评价体系。三是抓重点。重点治理对象是违法违规问题较多、自查整改不力的公司;重点治理渠道是销售误导问题反映较为突出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营销渠道和电话销售渠道;重点治理问题是故意混淆保险与存款的概念、夸大合同收益、篡改客户信息及隐瞒合同重要内容等反映强烈、集中的违规问题。四是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销售误导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及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组织媒体深入公司、代理网点、投保人进行明查暗访,强化舆论监督作用。

  陈文辉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就可能产生销售误导问题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售前、售中、售后的各项管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等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整改。各保监局要在公司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选取市场影响较大、违规问题较多和整改不力的公司作为检查重点,开展现场检查。要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于查实的误导问题,要以处罚责任人、追究上级领导责任、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许可证为主要手段,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保险机构,特别要追究各级机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要依法严肃处理银行邮政等保险中介机构。对于基层机构出现严重销售误导行为,影响恶劣的公司,还要通过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追究上级公司和总公司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陈文辉强调,保监会将坚定不移地推进销售误导治理工作,力争通过一段时间对销售误导问题的综合治理,使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行为明显减少,使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成为寿险公司及广大销售人员的自觉行动,营造良好的保险生态环境。(中新网金融频道)

【 作者:曹慧敏  编辑: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