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方面,市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乔亦丹说,该处曾针对2011年1月~12月的案例进行调研,发现受理数量大幅上升,共96件202人,同比增加了1.46倍。在法院所受理的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类犯罪占72.9%,涉案的假冒名牌物品种类繁多,多属日常用品,直接关系民生。最多的是食品类,包括食用油、方便面等;此外,还有假冒的名牌服饰、箱包钱夹等。侵犯著作权案件多涉及盗版图书和光盘。
如今,假名牌随处可见。在民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当前,下面一个案子,也许从某方面能给我们一点触动:商水县人袁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昨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记者 邢军)
案例
卖双假鞋,获利10倍
昨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8审判庭。站在被告席上的袁某,周口商水县人。被捕前,他在郑州市航海路路华大厦负一楼开有一家鞋店,卖的鞋都是贴有耐克、阿迪达斯等标志的假货。
据袁某供述,每双鞋的进价在20元左右,最高也不到40元,而他标价200~400元卖出,赚了10倍。但由于真耐克等鞋的价格在400~800元,袁某的鞋就显得“便宜了”,所以生意不错。
被查处前,袁某一共进了4次假鞋,有3000多双,获利5万多元。2010年6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民警将袁某抓获,查获假冒名牌运动鞋1622双,价值12万余元。法庭审理后认为,袁某明知是假冒商品而销售,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罚金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是郑州“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全国试点提级管辖”后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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