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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价局称水价调整已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7 09:02:00   来源: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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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市自来水公司 员工工资高不高

  市物价局: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2010年的年均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60746.63元、64077.25元、68103.53元,均不超过同行业平均工资

  在市物价局成本调查对核算的成本中,市自来水公司员工的人均年收入达到6万多元,引起许多普通工薪阶层的羡慕妒忌恨。这个收入水平在同行中算不算高?作为公用事业行业是否合理?

  市物价局表示,市自来水公司属于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员工工资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广州市统计年鉴显示,2008-2010年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广州市城镇国有单位职工人数与工资)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69199元、80054元、83087元。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2010年的年均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60746.63元、64077.25元、68103.53元,均不超过同行业平均工资。

  问 以后水价调整 要开听证会吗

  市物价局:广州拟通过本次水价调整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若水资源费调整,水价相应同步调整,不再另开价格听证会

  方案中还提到,广州拟建立水资源费与水价联动机制,是否意味着今后广州水价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

  市物价局解释说:“不能这样理解。”因为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政府保护水资源的重要举措之一,其动态调整对水价影响较大。每次水资源费调整后,若频繁召开听证会调整水价,会造成听证成本的浪费;若不及时调整水价,又会造成价格倒挂,影响企业发展。因此广州拟通过本次水价调整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若水资源费调整,水价相应同步调整,不再另开价格听证会。但这并非意味着企业想调就调,而是须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经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物价部门审批,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企业因水资源费调整以外的原因提出水价调整申请,则仍需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南方日报记者 刘静

【 作者:宋亚芬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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