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2008年将军澳发生首宗因操控模型飞机伤人而引用《民航条例》控告及定罪案件,案中遭遥控直升机旋翼撞伤头部致半身瘫痪的伤者罗国华,入禀向肇事遥控直升机操控者追讨近1000万元(港币,下同)赔偿,早前已获颁令胜诉,16日法庭更判其可取得880多万元的赔偿。
惟肇事者一直采回避态度,罗对未能联络上对方感气愤,狠斥他“目无法纪”,最终或只能申请对方破产。
原诉人罗国华(49岁)昨由妻陪同坐轮椅出庭,惟答辩人陈敏健(44岁)仍缺席,罗的代表律师庭上亦解释从未能成功联络上陈。
罗国华左边头骨明显凹陷,他于庭外指意外后他的脑部严重受创,“失去四分之一脑浆”,给传媒拍照时也担心“丑样”。他16日于庭上供称,意外后遗症令他不时痉挛,如病发后10至20分钟没人理便有生命危险,而且被削头盖也须矫形,不然也会有性命危险;他又指左上半身瘫痪,行路须扶拐杖或坐轮椅,须妻子、2名分别12及15岁女儿及佣人照顾。长女因事件备受打击,不肯面对父亲,一家人均情绪低落。
罗国华于2010年4月获法庭判胜诉,16日由聆案官彭家光评核案件的赔偿额。彭官指罗本任职私人巴士司机,月入逾2.4万元,是家中经济支柱,平时喜户外活动如踢足球及钓鱼,玩遥控直升机更有18年经验,唯意外后已不能单独生活,连带女儿到公园玩也成问题。加上他伤势严重,意外后接受多项手术,日后仍须接受各项治疗,现时已没有工作,在考虑罗的情感、生活及经济上的损失,将赔偿总额评为880多万元。
案情指,2008年1月13日,罗在将军澳骏宏街观看一架正飞行的遥控飞机,其后走近也正在操控飞机的陈敏健,但该重量达数公斤的遥控飞机突急坠并撞伤罗。事后陈于观塘法院被裁定一项危害他人或财物安全罪名,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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