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2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职工监事王剑于2月14日卖出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本次卖出行为发生第二日,王剑向董事会报告了相关情况。
兴森科技公告显示,王剑于去年8月23日由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3.03万股,成交均价为23元/股,2012年2月14日,王剑卖出公司股票1.83万股,成交均价17.873元/股,此操作构成了短线交易。
王剑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形成的事实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同样,SST华塑15日晚间也发布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柴磊于2月13日、2月14日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构成股票短线交易行为。
公告显示,柴磊股票账户因他人误操作13日通过深交所系统买入公司股票5.13万股,成交金额59.82万元,成交均价为11.66元;14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卖出本公司股票1.283万股,成交金额14.62万元,成交均价11.40元;柴磊本人13日当天知道股票账户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后立即通知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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