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违法车辆的单位怎么说
●豫A39H78
车主:郑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郑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昨日回复:应急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就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加强和改进车辆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如下决定:暂扣封存违法车辆;二、对车辆驾驶人员作出严肃批评,并解除劳动合同;三、组织应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要求员工引以为戒,吸取此次教训,坚决做到不违章,不违法,确保道路行驶安全;四、对我应急中心其他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豫A69936
车主:郑州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郑州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昨日回复:该单位立即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题会议,形成处理意见如下:一、对车辆驾驶人员作出严肃批评,并责成其在全体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二、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大家以此为戒,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断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文明行车意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今后的派出车辆在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做好登记,强调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要求;四、如今后再有违章,将严肃处理,取消违章人员的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豫A95F81
车主: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昨日回复: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了文明行车的专题会议。会后临时决定:辞退临时司机,责令保障出车的科室作出深刻检查。并将此事通报到中心每一个科室,传达到每一个人。同时要求所有驾驶员深入学习《交通安全法》,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杜绝侥幸心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豫ARL235 豫A8C595
车主: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昨日回复: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批评了违章车辆驾驶员的违章行为,责成驾驶员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按照《总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以此为鉴,组织单位全体驾驶员加强学习《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切实增强文明行车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豫A77357 豫AAZ987
车主:郑州交运集团
郑州交运集团昨日回复:该集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曝光,对违章车辆进行查处,研究决定了对两起违章车辆的处理意见:一、对车属单位和单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先资格;二、要求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车辆管理,文明行车;三、针对此项工作,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下发通报,在集团公司各单位的安全例会上,反复对违章事实进行通报,要求所有驾驶员深入学习《交通安全法》,切实增强文明行车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豫AMT909
车主: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昨日回复:该队领导高度重视,召开队务会议,通报车辆违章情况,对被曝光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当场作出深刻检查,按照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从严处理,此次违法罚款由其个人承担。同时,组织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要求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文明行车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豫A580D6
车主: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昨日回复:该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专题会议,通报了本次车辆违规情况,并明确一下处理意见:一、对车辆驾驶人员给予全院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二、要求全员干部职工特别是车辆驾驶员深入学习《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认真吸取本次违法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要求司机人员召开座谈会,积极开展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深入剖析车辆驾驶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的意识。
为加强我市的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软实力,特别是提升郑州作为省会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进而助推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本报与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开设曝光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集中曝光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本报每天开辟专版,集中曝光各职能部门提供的交通违法信息和记者、市民在街头抓拍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在社会公众面前无处遁形。
记者回访 违法车辆曝光后,记者将对其所在单位或管理部门进行跟进回访,了解其对违法车辆和司机的处理情况。通过曝光一个违法行为影响一个单位和一个群体,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作用。
定期追访 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和本报将曝光的机动车和其单位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定期对该车及所属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追访和暗访,让违法不再,让文明持久。
交通违法治理联合报道组联系电话67655688,传真67655766,电子信箱67659999@163.com。您有什么建议、意见或者抓拍到了违法行为都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跟您联系。
交通违法治理联合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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