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47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3%。全年出生人口1604万人,出生率为11.93‰;死亡人口960万人,死亡率为7.14‰;自然增长率为4.7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8。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23]为2.71亿人,其中流动人口[24]为2.30亿人。
表15 2011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 |||
单位:万人 | |||
指 标 |
年末数 |
比重% | |
全国总人口 |
134735 |
100.0 |
|
其中:城镇 |
69079 |
51.3 |
|
乡村 |
65656 |
48.7 |
|
其中:男性 |
69068 |
51.3 |
|
女性 |
65667 |
48.7 |
|
其中:0-14岁 |
22164 |
16.5 |
|
15-59岁 |
94072 |
69.8 |
|
60岁及以上 |
18499 |
13.7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2288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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