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通讯员 吴瑞艳 何展) 2月24日上午,郑州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14名农民工讨薪案,当庭成功调解,被告向农民工发放了第一批2万余元的工资款,并承诺在4月底之前支付剩余工资。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副院长谢德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生参加了本案的旁听。
王堂伟等14人系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人,于2010年春天在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欢街由郑州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电器厂务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以种种理由拒付工资,后出纳打下欠条14张,共计拖欠14位农民工工资72845元,后支付了1万元,下余62845元,一直没有兑现。郑州高新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刻开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 优先立案、优先审理,考虑到双方对拖欠工资的事实没有异议,合议庭在庭前和开庭过程中加大调解力度,做被告的思想工作,终于促成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顺利拿到第一批工资的14位农民工兄弟向法院深表谢意。
庭审结束后,张立勇院长表示对庭审过程非常满意,尤其赞许本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使得农民工兄弟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拿到工资。张院长对参加旁听的媒体朋友表示,此次观摩开庭表达了河南省高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关注程度。年前,河南省法院系统开展了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现在,我们强调要把对此类案件的重视变成常态化的事情,要关注农民工群体的生存利益和生活权利,让他们平时都能及时拿到工资。对这类案件的宣传,要引起全社会对务工人员的关注,不能让他们既流汗、又流泪,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和谐声音出现,我们会督促各级法院切实履行职责,对此类案件要在第一时间立案,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要优先执行,在包工头打过“白条”之后,不能再在法院系统产生“法律白条”,这也是我们法院服务民生,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体现。
河南省法院系统已经连续三年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郑州高新区法院一直十分重视此类案件,在最近开展的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郑州高新区法院秉承为民司法的理念,采取多种措施,共审结、执结涉农民工案件31件,执行到位的款项达150余万元。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郑州高新区法院一直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第一,开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快立、审、执的进展速度,简化各种手续,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第二,针对农民工案件,审判庭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合议庭,确保案件尽快审结;第三,做好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构建大调解格局,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合力;第四、提供法律帮助、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工兄弟的维权意识,督促用工单位诚信经营、尊重劳动;第五、加强与劳动保障、建设管理、法律援助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争取他们的协助与支持,建立和完善多方联动、彼此协调、互相配合的涉农民工案件联合化解机制;第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在起诉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建立“农民工特困群体专项救助基金”,对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经济确有困难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依照程序发放司法救助基金。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