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9月底开展“清剿火患”行动至今,湖北宜昌共对38位在火灾隐患场所吸烟、两次劝阻无效的烟民采取强制手段,作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宜昌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郑西介绍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实施以来,仍有部分群众不知晓,消防意识淡薄。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和劝告力度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公共场合吸烟行为的管理。凡是在张贴有禁烟标志的网吧、商场和加油站等火灾隐患区吸烟的人,经2次劝告无效后,将报经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
郑西说,历年来,不少重大火灾案例都是因吸烟而起。一个点燃的烟头,温度极高,遇到易燃气体或液体,很容易引起燃烧或爆炸。拘留那些不听劝阻的吸烟人,是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绝不是“小题大做”。
有市民对消防部门“铁腕”禁烟表示支持。他们认为,公共场所吸烟是不道德行为,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管理。一位网吧管理员说,禁烟以来,网吧吸烟的人少了很多,但仍有部分人不听劝,所以有必要采取强制手段。另有市民建议,公共场所在张贴禁烟标志的同时,还要一并张贴吸烟者处罚条例,对处罚措施进行告知。(记者 刘紫凌、冯国栋)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