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业绩变脸的责任一部分可以归咎于保代,但是考察深层次原因,在保代“渎职”的背后,或许是A股IPO审批制在设计机制上的不合理。发审委委员在几天内要看完几箱的公司过会资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下,他们只能依靠保荐代表人提供的信息来做出是否让审批项目过会的决定。
而上市成功后几百万的奖金提成,足以对保荐代表人形成巨大利益诱惑。熟知游戏规则的他们,把一个并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项目经过包装后,瞒天过海,也是可以做到的。
对于保荐代表人来说,项目上市之日往往就是他们跳槽之时,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便成为一项短期行为。记者发现,2011年上市首年预计业绩就会下滑50%以上的这6家上市公司,绝大多数首发保荐代表人都选择了上市后跳槽。
投行保代之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现行IPO审批制赋予了他们太大的权力。只要IPO机制不进行改革,新股业绩变脸的情况还会再出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难以获得保障。 据《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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