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7日电 近日,国家环保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对车内空气中常见的有毒有机物浓度设定了限值,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趋普遍存在的车内空气质量污染问题,再一次引发人们高度关注。
记者了解到,《指南》中明确规定了车内空气中有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限值。而我们平时所说的车内空气污染,大多是指上述这8种物质,其中不少对人体具有强“杀伤力”。而此前,韩国媒体曾披露,韩国有关部门在新车检测中,测出的苯等致癌物和有害物质超标20倍以上。
在极易被人们忽视的“新车味道”里,到底藏着多少种有毒有害气体?1955年,美国一项检测发现,车内共有高达100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关专家指出,从汽车内部散发出来的,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醛、乙醛、烯烃、芳香烃、丙酮等;从外部进入汽车的则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其中,相当一部分都属于致癌物质,对人体肝、肾、呼吸系统、造血器官、免疫功能等会造成严重危害。而这种危害却常常被消费者所忽视,全然不知道他们面临的危险。
在国外,车内空气污染已经成为公认的威胁人体健康的严重的环境污染现象,各汽车消费大国对此高度关注。事实上,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就曾出现过多起因车内空气污染伤人致死的事件。鉴于此,美国把室内和车内污染作为人类健康的五大危害之一。在我国,由于车内空气污染所引起的各种中毒事件和法律纠纷这几年随着汽车业的快速发展而增多,包括因苯超标引发的死亡赔偿纠纷案、甲酫超标案、污染致儿童白血病案等等,车内空气毒素超标己成为一个潜在的隐性杀手,其危害甚至大大超过PM2.5。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这次发布实施,使国内一直处于无法规、无标准、无监管“三无状态”的机动车车内空气质量有了一个“国标”,但需要指出的是,即将施行的《指南》属推荐性质,而非强制性标准。对此,有关人士认为,由于我国汽车工业仍属于起步阶段,如果采取强制性标准,有可能会对水平较低的企业造成“灭顶之灾”,有关部门也许基于此种考虑,采取这样一个“过渡”指标。但由于车内空气毒素超标而给消费者带来的严重危害状况,怎样能快速“过渡”到“严控状态”,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安全,值得我们关注。(中新网汽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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