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推广
增设安全管理干部 全市施行
泸县方洞中心校每班一个安全委员的做法,将很快在泸州推广。本月21日,一则《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即明确,要求泸州市内各所学校,“每个班级增设安全管理干部。”
泸州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陶俊梅表示,新增设的安全管理干部,主要是对班级中可能出现的显性、隐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在这当中,还包括心理安全隐患。学校方面,则要定期对班级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学生干部对班级安全问题的敏感性和应对能力。老师不可能详细掌握每一位学生的个体情况。增设安全委员,主要是考虑到同学之间,更容易发现到不安全苗头,有利于学校或老师提前介入。
一些质疑
会不会助长“告密”之风
有家长质疑,发现安全隐患让学生报告,“这会不会助长‘告密’(打‘小报告’)之风?”作为一位初二女生的父亲,张龙贵表示,比较担心这个问题。他感慨:“我现在担心的就是,这会不会助长班上官僚机构臃肿之风?将这种权力下移,是不是老师和学校推卸责任?” 泸州实验小学德育处主任李小华认为,一般的小纠纷没有必要报告老师,假如两个同学都已经拿出了棍棒,甚至刀具,肯定就要报告老师。这不是打‘小报告’。
泸州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陶俊梅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主要考量的是在利弊当中如何取舍?比如,有同学存在极端情绪,如果不报告老师,可能会导致事态的恶化。而这种报告,恰恰可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和成年人比起来,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无法独立自主地妥善解决问题。也正因如此,也就需要作为成年人的老师的介入。因此,利弊分析,增设安全委员显然是利大于弊。
安全委员特写
怀疑同学违规她逐班清查
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同为班级安全委员的方洞中心校六年级一班学生小君即表示,有一次,自己履行职责时,被同学指责为打“小报告”,“委屈得当场就哭了。”
小君介绍,一次,自己回家路上,看到一个个头特别小的同学骑自行车回家,“一看就觉得,这同学肯定没12周岁。安全课老师专门叮嘱,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由于不认识这同学,我牢牢记住对方相貌,回到学校后我就一个班级一个班级前去清查。从清查情况看,这同学确实没有满12周岁。因为不是我们班上的同学,我不好处理。随后我就将情况报告给了学校。从那以后,只要见到我,那名同学都会在后面起哄,说我打小报告。有好几次,我都气得不行,当场就哭了。”
他山之石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夏巍介绍,在美国密歇根州考察学习时发现,当地学校由老师事先准备好当天需要的角色一览表,然后随意点中孩子上台自由选择担当任务,每天教师会有意关注特别沉闷的孩子,主动让他们参与其中。这样既尊重孩子的权利,同时也让每个孩子从小都有机会在担当中体会强烈的责任感,并淡化了权力色彩。”(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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